6个浙江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获批
发布时间:2019-12-23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6个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以下简称联动创新区),标志着浙江省自贸试验区的联动创新区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据悉,这是2017年3月浙江自贸区正式获批后,在扩容方面迈出的关键一步。
  此次获批的6个联动创新区均设置在浙江省开放程度高、体制机制活、带动作用强的区域进行建设,将重点依托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区,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优势,推进自贸试验区与重点平台优势叠加、联动创新、协同发展,带动全省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培育一批改革创新排头兵、对外开放新高地和区域发展增长极,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为下一步增设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奠定基础,使联动创新区成为浙江省自贸试验区扩区的基础区、先行区。
  专家指出,自贸区此次选择在6地扩区,一方面是提升自贸区经验在浙江的可复制性,扩大自贸区腹地,从而提升自贸区在全省的引擎作用;另一方面,上海自贸区在2014年和2019年的两次扩区,也为浙江自贸区扩容铺平道路。
  浙江自贸区由舟山离岛、舟山岛北部及舟山岛南部三大片区组成。浙江自贸区扩区,毗邻的宁波入围在情理之中,因为宁波舟山港早已一体化。今年2月,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争取中国(浙江)自贸区赋权扩区延伸到宁波”。12月5日,我市审议通过的《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中,第15条明确提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积极创建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
  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设立浙江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后,将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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