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宁波个人住房贷款新增92亿元
发布时间:2009-07-17
      上半年,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增加迅速,新增贷款超过92亿元,同比多增60亿元。为遏制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过度炒作,有关部门已要求甬城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房贷政策从严执行,不符合规定的将不再给予政策优惠。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日前发布的上半年各项数据显示,我市个人消费贷款出现恢复性增长。截至6月末,全市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940.5亿元,比年初增加145亿元,同比多增78.0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5.89%,增速已连续5个月逐月回升,并达到10个月以来的最高值。有关人士分析,个人消费贷款的快速回升主要是由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个人住房贷款发展迅速,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增加92.08亿元,同比多增60.02亿元。

  去年年底,央行发布个人房贷“新政”,推出了首套住房利率打7折、首付降至2成的优惠政策。但同时也强调了二套房贷依然执行利率上浮1.1倍和首付不得低于40%的原规定。今年上半年,浙江银监局再度发通知明确了关于二套房贷的这个规定。不过,据记者了解,为争夺客户,甬城各家银行都对二套房贷政策从宽执行,打政策“擦边球”的现象时有发生。

  我市一家商业银行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已接到中国银监会下发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二套房贷的政策。今后,只有符合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二套住房,才可以享受比照执行首套房贷的优惠政策,即首付2成,利率打7折。

  据了解,目前甬城众多购房者中,需要借助贷款完成购房计划的约占总数的七成。

宁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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