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购车者年内可在4S店领牌证
发布时间:2010-08-23

记者21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交管局推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群众购车后即可在4S店现场办理登记、领取牌证,这一举措年内实现。

一、车辆管理所要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实现检测过程全程监控、检测数据自动传输。直辖市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数量为5个以上的地市,要实现车辆外观远程查验、检验合格标志远程核发,节省警力提高效率。

二、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要全部使用指纹、视频、录音等监控手段,加强考试的全程监督。推动应用科技手段监督驾驶人考试评判工作,场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要求全部使用计算机系统。在直辖市、省会市和一等车辆管理所试行应用科技手段进行实际道路考试。

以上两项举措将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而下述创新措施将在年内完成。

推进销售商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实行由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群众购车后即可现场办理登记、领取牌证,车辆管理所采取事后审核、归档核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管。地市级车辆管理所要实现50%以上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在农村地区要实现50%以上的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

推进服务网点合理布建。争取实现城区车驾管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现所有县级车管所均可办理国产小型汽车登记业务。

推进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推行在省际公路交界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站,方便外地驾驶人处理在本地发生的交通违法。(新华网)

宁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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