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曝光成品油乱涨价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04-12-14
新华网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赵承、刘铮)在全国集中开展的成品油价格大检查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厉查处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曝光了部分典型案件。
  四川省成都市金花聚财源加油站、双流县白家加油站、将军碑兴严加油站突破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销售汽柴油。金花聚财源加油站,93#汽油最高零售价3.81元/升,实际售价 3.90元/升;双流县白家加油站,90#汽油最高零售价3.57元/升,实际售价3.92元/升;将军碑兴严加油站,0#柴油最高零售价3.67元/升,实际售价3.80元/升。成都市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上述加油站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黑龙江省阿城市康安加油站、木兰县新民镇顺运加油站突破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销售柴油。阿城市康安加油站,-10#柴油最高零售价3.79元/升,实际售价3.84元/升;木兰县新民镇顺运加油站,-20#柴油最高零售价3.95元/升,实际售价4.10元/升。阿城市、木兰县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上述加油站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陕西省西安市兴隆加油站、城运村加油站、朱宏路加油分站突破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销售汽柴油。兴隆加油站,93#汽油最高零售价3.64元/升,实际售价3.66元/升;城运村加油站,90#汽油最高零售价3.43元/升,实际售价3.45元/升;朱宏路加油分站,0#柴油最高零售价3.55元/升,实际售价3.90元/升。西安市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上述加油站退还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公开曝光这些乱涨价违法典型案件,目的是郑重告诫成品油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政策,否则必将受到严厉制裁。
  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前成品油市场价格总体平稳,但维护成品油价格稳定的任务仍然艰巨。要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稳定成品油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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